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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2023
新房未装修,需要缴纳取暖费吗?
答:
新房未装修,但已经达到供暖条件供暖,且未办停的,需要交纳取暖费。以天津为例,根据《
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
》第十八条供热单位与用热户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供用热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用热户发生变更的,用热户应当与供热单位办理供用热合同变更手续。用热...
关于
供暖
的问题。我家收到一封通知,写的是。您未经
供热
部门及施工单位...
答:
因为你违反了《
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
》第三十八条 用热户不得私自安装、拆卸、改装、毁坏供热计量设施或者干扰热计量装置正常计量。第三十九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建、拆除、迁移供热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或者区、县供热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四十三条 用热户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天津市
补差有
采暖
费吗
答:
居民住宅:25元/平方米/采暖季:非居民:40元/平方米/采暖季按供热计量收费: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0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元(每吉焦36元)非居民: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2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25元(每吉焦70元)。法律依据:《
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
》。
供暖
停供后,办理再开时需要交什么费用?
答:
供暖
停供后,办理再开时是不用缴纳其他费用的,只需要缴纳供暖费。以青岛为例,根据《青岛市城市
供热条例
》第三十六条 居民用户停止
用热
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
采暖
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第三十七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收取...
天津供暖
交费截止日期
答:
该省供暖交费截止日期是12月30日。根据《
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
》和《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用热户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按面积热费标准,全额缴纳
供热采暖
费。若未按约定日期缴纳供热采暖费,将自
2023
年1月1日起,每天加收供热采暖费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在供暖前,居民需按约定缴纳采暖费,...
供暖
停一年下一年还需办理吗
答:
有的地方不收取费用,有的地方还在收取一定比例的“热损费”或“基本热费”。西部一位网友反映,他所在小区规定,凡是住户家中没有断水断电的,都视为用热户,需要按照整个供暖季全额缴费,而非像往年一样对不需要供暖的用户收取30%的“系统运行费”。根据《
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
》《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
国家规定
供暖
时间是几月到几月?
答:
所以节约能源是非常重要的,而集中
供暖
就能够减少能源运往多处带来的损耗,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做到了能源的节约。二、 集体供暖的弊端虽然集体供暖能够节约能源,但是也是有一定弊端的,比如集体供暖前期的造价是十分高的,因为建设规模很大,所以热网建设的成本是非常高的。最重要的是供暖的时间和温度是不能...
楼房取暖费问题不住,怎么交费?
答:
房子在不住人的情况下,需要在规定时间之前报停,报停后无须缴费,如未及时报停,则仍需按照缴费标准进行缴费。以天津为例,根据《
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
》第二十四条 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用热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
请问大家有知道私自改动暖气管道后是否会受到罚款呢?
答:
根据2010年6月1日起施行的《
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
》内容规定:第四十三条 用热户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县供热办公室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给其他用热户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一)拆卸、改装供热设施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用热的;(二)干扰热...
天津
取暖费 可以不交然后不用么
答:
两个供热期后,经实际运行检验和验收合格后,
用热
户方可申请办理暂停供热手续。两个供热期结束后,经实际运行检验和验收不合格的,保修期顺延至问题解决为止。《
天津市
居民住宅集中
供热采暖
费结算和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集中供热价格和收费管理,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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