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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农村
土地
承包法从哪些方面维护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答:
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个人死亡,其他成员还在,不发生继承;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其承包经营权终止,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承包户以外的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四、承包方有权依法
流转土地
承包经营权。承包方
是土地
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因此,承包
经营权流转
的最基本的原则...
我家和本县检察院签订了一份
土地
租赁合同,使用
期限为
40年,有效吗?补偿...
答:
当前农村
土地流转
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
管理法》是依据,注意:1、
流转土地
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
流转期限
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
农村
土地
承包
经营权
永久
流转
合法吗?
答:
甚至损害农民利益,在搞规模经营、“反租倒包”等过程中损害农民利益,引起农民的强烈不满。三是借农村
土地流转
之名,随意变更土地用途等。这些行为都违背了中央政策和法律规定的精神,必须予以纠正。因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
”。
农村
土地
承包
经营
制度的优点
答:
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二、
土地经营权流转
过程问题 一是,
土地流转
程序不规范,制约着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二是,...
所谓“
土地流转
”指的是?
答:
农业用地在
土地
承包
期限
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承包权,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
流转
,发展农业规模
经营
。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合作、入股、联营、转换等方式进行流转,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其要点是:在不改变家庭...
土地流转
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
土地
承包
经营权流转
的原则是:(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3)流转的
期限
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农村
土地
转让
流转
政策有哪些内容?
答:
农村
土地
转让流程的最新政策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
方式、
期限
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等方面的政策。 (一)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
土地
承包
经营权是
什么意思?
答:
土地
承包
经营权
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流转期限为
五年以上的
土地经营权
,自流转合同
答:
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
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一条
流转期限为
五年以上的
土地经营权
,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
农村
土地
承包,
流转
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答:
发包方根据《
土地
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回承包地前,承包方已经以转包、出租等形式将其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
给第三人,且
流转期限
尚未届满,因流转价款收取产生的纠纷,应按照下列原则处理:(一)承包方已经一次性收取了流转价款,发包方请求承包方返还剩余流转期限的流转价款的,应予支持;(二)流转价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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