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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区代码
国有
土地
的土地使用权改变
用途
答:
《土地管理法》第56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 土地使用权出让 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
土地用途
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主管...
一个国有
土地
使用证可以分割多个土地证吗?
答:
可以分割为多个
土地
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流程:一、申请人:土地分割登记的申请人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商,或其他需要分割转让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人。二、申请时间: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或单位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可申请土地分割登记...
林地的
土地
性质和
用途
答:
按
土地
利用类型划分,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草林。林地又分出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6个二级地类。林权包括林地使用权和林木的产权。流转中也包括这两个方面内容。如果林地是租用的,那么...
阐述土地利用计划、
土地用途
管制与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关系。
答:
①土地利用规划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用途管制则是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的手段和措施。②建立有效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以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为前提的。土地利用规划是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基础上,划分
土地用途区
,确定的土地利用方向。鼓励次要用途向主导用途转变,也可暂时维持现状,但不能变为其他用途。
集体
土地
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区别?
答:
集体
土地
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组织”)成员[1],非集体组织成员对该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不享有所有权,故集体土地属于“小众”所有,一般由集体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所有权。2、
用途
不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一是他用,即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
土地
税源编号是什么?
答:
13、出租单位(个人)情况:出租方为单位的,应填写出租方的单位名称、纳税
代码
、联系电话;出租方为个人的,应填写出租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14、土地等级:市内四
区土地
按照《大连市人民 *** 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的通知》(大政发〔2006〕61号)明确的土地等级进行填写。其他县市区土...
基本农田与基本农田保护区一样吗
答:
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由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结合
土地用途区
确定,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将县级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进一步落实到地块。
土地
利用规划的内容是什么
答:
阐述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地复垦和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的规模、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工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和项目区安排,资金、技术、管理等保障措施;i)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阐述各类
土地用途区
的面积、分布及分区管制规则;j)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阐述各乡(镇)土地利用的方向和重点,主要用地调控指标和...
什么是改变
土地用途
,有法律、法规定义吗?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6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
土地用途
的,在报批前,应当...
土地
资源管理专业
代码
答:
土地资源管理主要研究现代管理学、经济学、资源学、土地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测量、制图、计算机等基本技能,进行土地调查、土地评估、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土地开发经营等。例如:高原、山地、丘陵等土地资源面积、地形、地区的调查,土地价值的评估,
土地用途
的规划等。《建筑制图与识图》、《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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