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背书后手在下原则
票据
背书
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答:
\x0d\x0a6、票据持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
,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x...
背书
前手于
后手
及其义务
答:
经背书后,对受让人来说,所以在他以前的背书人以及原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对于出让人来说,
在他出让以后的所以受让人都是他的“后手”
。前手对后手负有担保汇票必然会被承兑或付款的责任。当汇票遭到拒付,持票人对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有行使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及费用的权利,这种行为叫追索。
票据
背书
的基本规则
答:
第三十四条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五条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
票据法关于
背书
转让的规定
答:
(2)如果转让的,
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
。前面两种是从普通背书的形式考虑,后面两种是不能转让的特殊背书,如果直接划分,不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有如下:1、已经被拒绝承兑的汇票2、已经被拒绝付款的的汇票3、后手取得的“不得转...
票据
背书后
中的规定:
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这句如何理解...
答:
均是其前手。
后手在票据关系中的地位首先是票据权利人,即持票人
,但是在其转让了票据后,就成为受让人的前手因而也成为了票据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
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后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票据背书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
后手在背书
转让,则转让无效 这句话对错...
答:
是错误的。 《票据法》第34条规定,
背书
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
后手
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并不导致背书转让无效,只是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新的持票人的票据权利...
背书
的时候注意事项?
视频时间 01:35
背书
人对其
后手
的被背书人是否承担票据责任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四条:
背书
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
后手
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在承兑人拒绝承兑的时候,背书不得转让后的被背书人仍转让的,其前手对被背书人的后手不承担票据责任。
背书
连续怎么理解
答:
3、票据上背书连续的先后顺序必须是连续的,前一手背书中的被背书人,必定是后一手背书的背书人。
后手背书
的背书人名称与前手背书的被背书人的名称必须完全一致。4、在日常银行承兑汇票实务操作中,后一手被背书人的名称是由前一手背书人记载的,背书人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时,有可能会将被背书人的全称...
票据
背书
的
原则
是一般性原则吗
答:
是。票据
背书
是指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的行为。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了“背书”字样及被背书人名称,并签名盖章,将被背书人名称记载于票据背面,收执人即为
后手
,成为被背书人。票据背书的
原则
是一般性原则,即背书人在转让票据权利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1
2
3
4
5
6
7
8
9
10
涓嬩竴椤
灏鹃〉
其他人还搜
解释背书后手在下原则
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
后手发现无法承兑背书给前手
完全背书原则
背书连续原则
背书条件原则
完全背书原则是什么意思
解释背书连续原则
票据背书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