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怎样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农产品地理标志
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答:
国家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制度,对已登记的地理标志给予法律保护
。农业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登记工作,其下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具体的审查和专家评审。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申请受理和初步审核。此外,农业部设立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种植、养殖、渔业以...
农产品地理标志
管理办法
答: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特色,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国家对
农产品地理标志如何
监督管理?
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应当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工作,
定期对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或登记证书持有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农业部注销其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并对外公告。对于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
地理标志产品
的各国
保护
答:
1.通过注册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保护
。目前,约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方式保护地理标志。要求地理标志的持有人将该商标予以注册的生产低于范围、技术标准、商标图案等进行界定,这种界定是说明书的组成部分,当申请被批准时,该说明书就成为注册中的重要部分,对注册人和商标使用人...
如何
把
地理标志农产品
做大做强
答:
由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农产品品牌与相关品牌、利益相关者、资源和环境之间所形成的和谐关系
,可导入生态型品牌关系理念,把地理标志品牌放在供应链上下游乃至整个商业生态系统里面进行考虑,协调好各种关系以形成有利的组织联想,便于做大做强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
地理标志产品
的
保护
规定
答:
第九条 申请
保护
的产品在县域范围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跨县域范围的,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跨地市范围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第十条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一)有关地方政府关于划定
地理标志产品
产地范围的建议。(二)有关地方政府成立申请机构或认定协会、企业作为...
地理标志保护
途径
答:
一、正面回答
地理标志保护
途径:1、商标保护;2、地理标志产品审查等记;3、
农产品地理标志
登记。二、分析地理标志是鉴别原产于一成员国领土或该领土的一个地区或一地点的产品的标志,但
标志产品
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确定的特性应主要决定于其原产地。因此,地理标志主要用于鉴别某一产品的产地,即是该产品...
2012年无公害农产品及
农产品地理标志
工作要点详细内容
答:
三、推动措施 (1)
强化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包括推进标准化生产,严格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确保质量和规范性。(2)稳步发展
农产品地理标志
,强调登记质量,严格审核,
加强
国际合作与交流,以及标志使用监管。(3)依法加强证后监管,规范标志使用,严格质量控制,推进追溯管理和应急管理。(4)健全支撑体系,强化人员...
农产品地理标志
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监督管理
答: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应当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或登记证书持有人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农业部注销其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并对外公告。第十九条 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
农产品地理标志
的
保护
制度
答:
尝试着建立一套关于
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的体系,以克服工商、质检部门两套体系的不足。然而,和质检部门一样,农业部门尽管可以根据自己的部门规章对某一农产品进行检测评判并准许使用某种专用的标识(即农产品地理标志),但由于缺乏法律层次上的依据,执法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障碍。
1
2
3
4
5
6
7
8
9
10
涓嬩竴椤
灏鹃〉
其他人还搜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
中国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
农产品地理保护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农业品牌吗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证样式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