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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防空地下室修建面积
济南市人民
防空
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答:
(三)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面积不得小于150平方米
,另加室外出入口。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市人防办审查批准,按照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由市人防办组织易地修建:(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地下室空间净高的;(二)按规定指标应建防...
山东省
人民
防空
工程管理办法
答:
建设单位修建医疗救护工程或者核生化监测工程的,按照该工程的建筑面积乘以2,计入项目应建
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
;
修建防空
专业队工程的,按照该工程的建筑面积乘以1.5,计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建...
...政府关于修改《青岛市结合民用
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答:
(三)中央和地方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部队以及外资和中外合资新建九层以下、基础开挖深度小于三米的民用建筑项目,其总
建筑面积
(包括规划面积)达七千平方米以上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修建防空地下室。第六条 结合民用
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般按五级人防工程标准修建;需提高或降低防护标准...
青岛市人民
防空
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22修订)
答:
第六条 城市
地下
空间开发利用应当兼顾人民
防空
需要。城市地铁、隧道等地下交通干线和交通综合枢纽建设,应当符合人民防空防护规范标准。除单建人防工程、地下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外,其他独立开发的地下空间项目应当按照不低于地下总
建筑面积
20%的标准
修建人防
工程。第七条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
青岛市人民
防空
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答:
(一)新建10层(含10层)以上或基础开挖深度达3米(含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必须修建不小于地面建筑底层面积的防空地下室;(二)新建9层(含9层)以下的民用建筑,应按其
建筑总面积
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第八条 结合民用
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应按以下规定报批:(一)在民用建筑项目单体设计方案报审...
青岛市人民
防空
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答:
(一)新建10层(含10层)以上或基础开挖深度达3米(含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必须按照不小于地面建筑底层
建筑面积
修建防空地下室;(二)新建9层(含9层)以下的民用建筑,按其
建筑总面积
的百分之二修建防空地下室。结合民用
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其战术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第八条 ...
...印发《
山东省
省级机关结合民用
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管理办法》的通知...
答:
(一)10层以上或者9层以下、基础开挖深度3米以上的,按建筑底层占地
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
;(二)9层以下,基础开挖深度小于3米,总
建筑面积
在7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当按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第六条 新建7000平方米以下的零星建筑,按一次下达的新建总建筑面积2%的工程造价,交纳易地建设费...
1800元/平!
山东
拟明确
防空地下室
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答:
这个标准是经过
山东省
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研究起草的文件。具体如下:一、青岛市调整
防空地下室
易地建设费标准:根据《人民防空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或者规定应
建面积
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
建筑面积
的,经...
山东省
人民
防空
工程管理办法
答:
11. 修建
防空地下室
时,建设单位应配套建设医疗救护工程、核生化监测工程和防空专业队工程,具体
建筑面积
计算有明确规定。12.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情况下,经批准,建设单位可不修建,但需交纳易地建设费。13.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地铁、...
山东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防空
法》办法
答:
对应建
防空地下室
的建设项目,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规划、建设、公安消防等就得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七条 易地建设费和由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费的具体征收及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十八条 城市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保障人民防空工程出入口位置和相应的地面配套工程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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