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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
有下列()行为之—情节特别严...
答:
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
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1)应当回避而不回避;(2)擅离职守;(3)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4)私下接触投标人;(5)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
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
情节特别严重的,
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其次,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六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同时,他们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
评标委员
违法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答:
法律分析:评标委员违法应该承担的责任如下: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不得...
暂停
评标
专家
资格
审查是什么意思
答:
取消评标专家资格是指
取消其担任
资格审查委员
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被取消担任资格审查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
的人
评标委员
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问题?
答: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细则》的规定,要求招标人邀请原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评标并修正评标报告和评标结论。如果原评标委员坚持错误观点,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由招标人依法另行抽取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重新评标。
行政监督
人员
有权
取消评标
专家
资格
吗
答: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
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私下接触投标...
评标委员会
有哪些违规操作的行为?
答: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
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1.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2.擅离职守; 3.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评标委员会
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答: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没收收受的财物,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评标委员违法应该承担的责任如下: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招标师法律法规: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
法律责任
答:
情节特别严重的,
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此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素质、能力和职业道德直接关系到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为了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同时,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第五十六条
答:
罚款的金额,法律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即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具体处罚数额由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行为人违法行为情节的轻重决定。4.取消
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在中标人确定以前,只要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有关行政监督机关就应
取消其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禁止其继续参与评标。此项处罚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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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为评标专家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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