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反致的概念和产生的原因
法律中的”
反致
“是怎么一回事
答:
反致产生的原因有两点:(1)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
,法院地国与与案件:有关国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冲突规范,这些冲突规范的系屈不同。(2)法院把冲突规范援引适用的外国法理解为包括该外国的冲突法和实体法,而且只适用该外国中的冲突法。(3)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法院地国法律与有关国家法律之间...
国际私法中
反致产生的原因
答:
产生反致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1、因各国对本国冲突规范指引的外国法的范围理解不同,一些国家认为被指定的外国法包括该外国的冲突法
;2、由于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规定了不同的连结点;3、
在具体案件中有相互指定的致送关系发生
。
简述
反致产生的原因与
条件
答:
产生原因:
1、因各国对本国冲突规范指引的外国法的范围理解不同,一些国家认为被指定的外国法包括该外国的冲突法
。2、
由于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规定了不同的连结点
。3、
在具体案件中有相互指定的致送关系发生
。产生条件: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依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某一外国法律,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
国际法中关于
反致和
转致意思?
答:
1、反致、转致、间接反致都是一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所产生的法律适用现象
。2、三者的适用的第一步,都是根据本国(甲国)的冲突规范而指向另一国家(第一被指向国、乙国)的法律 3、三者适用的第二步,都是依据第一被指向国(乙国)的冲突规范而指向另外一国,即指向第二被指向国(丙国)...
下列关于
反致的
表述中,正确的有哪几项?( )
答:
直接反致和间接反致都是始于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而终于法院地国的实体规范
,转致则是从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开始,以适用第三国实体法规范结束。产生反致需要具备的一个条件就是针对同一个具体案件,有关国家的法院在法律适用上存在消极冲突,即它们根据各自的冲突规范都不适用各自国家的法律,从而出现了法律...
简述
反致产生的原因
答:
分客观
原因
和主观原因。根据查询鸡冠区人民法院网显示。1、客观原因:法院地国家的冲突规范与案件有关国家的冲突规范规定的不一致。2、主观原因:法院地国家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把冲突规范指引的外国法理解为即包括该国的冲突法,又包括该国的实体法。
为什么合同领域不接受
反致
答:
1换言之,有时即使有关国家对于同一法律关系规定了相同的连结点,但如果对连结点的解释不同,且存在致送关系,2也可能
产生反致
。 二、反致在理论上的不合理性 (一)赞成论的不合理性 采纳或者排斥反致制度的理论争论由来已久,赞成论是指支持在一国国际私法体系中建立反致制度。笔者站在反对建立...
介绍我国立法对
反致
制度的相关规定
答:
既然依冲突规范直接确定应适用的外国实体法,就没有反致
产生的
可能了。我国的冲突法立法主要以传统的冲突法规范为主,而反致作为缓和冲突规范僵硬性和达到特定结果的手段,在排除适用
反致的
情况下,可以适当例外地接受反致。即使当今各国在普遍采用反致的同时,对其使用领域和范围又加以了一定的限制,但是,在...
国际私法
形成
性考核册答案??
答:
反致制度的
产生
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利弊之争及其他理论之争一直不断。虽然反致制度尚存在许多明显的缺点,但从
反致的
历史发展及客观现实来看,在国际私法领域还是需要反致制度的,重要的是更好的发展该制度使其符合国际私法的目的与宗旨。反致是国际私法上特有的制度,它包含三种类型,即直接反致、间接反致和转致。考察反致的...
海峡两岸民商事法律冲突问题研究目录
答:
2.1
产生
- 历史
原因
:两岸对峙时期法律背景 - 政治原因:一个中国原则的影响 - 法律原因:现有的法制差异 - 现实原因:两岸交往带来的法律碰撞 2.2 性质 - 不是国际冲突,而是区际冲突 - 特殊的区际性质,私法领域冲突 - 阶段性与渐进性的特点 2.3 解决模式 - 国际...
1
2
3
涓嬩竴椤
其他人还搜
简述反致产生的原因
简述反致产生的原因和条件
试述反致的概念及类型
反致与转致的联系与区别
反致的条件
我国对待反致的态度是
间接反致和直接反致恶性循环
反致转致间接反致图解释
简述反致的构成要件